不孕不育需夫妻同查
如果仔细观察不难发现,不管在哪家医院,在妇科看不孕症的女性患者要明显比在男性不育科的男性患者多。倒不是因为男性不育患者少,所以看病的患者就少。而是有很多男性碍于自己的面子,不愿承认自己在生育方面有问题,讳疾忌医。其实这种态度是不对的,生孩子是双方的事情,只有夫妻双方都正常了才有可能生出健康的孩子。
夫妻同查的好处
患者自诉:结婚好几年了都没有孩子,妻子断断续续也去医院治疗了几年,可是依然没有喜事降临。在这几年里,医生没少叫我去医院一起接受检查,可是都被我拒绝了。现在年纪大了,家里人更加着急了,妻子每天都催着我去医院做个检查,这种检查难道真的非去不可吗?
西安生殖保健院专家表示,孕育生命需要男方精子活力充足,女性卵巢、输卵管、子宫等系列器官健康。所以要想孕育健康的婴儿,男性也要去医院配合诊疗。相对于女性来说,男性的检查是无创的,还有助于及时发现病因,减少妻子不必要的痛苦。如果没有男女同查,不仅不利于医生及时、全面地掌握不孕夫妇的病情,还可能人为地延长病程,影响疗效。同时,也不利于夫妇配合医治,被迫重复求医、重复检测,不能相互理解和配合,造成时间、经济浪费不说,还制约了治疗成功率的提高。所以面对不孕不育,还是建议夫妻同查。
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,生孩子不只是女人的事。生孩子从精卵结合到胎儿出世包含着很多环节,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可能导致不孕不育的发生。而这诸多环节的成功与否都是需要男女共同努力的。所以,导致不孕症的原因可来自男方或女方,有时与双方都有关,如缺乏生理知识,或因过分盼望怀孕生子造成精神紧张等。因此,在第一次看病时男女双方都应同往应诊,这样做有几方面的好处:便于向双方咨询,全面了解各种情况,包括双方过去的检查或治疗经过。这样便于医生准确诊断出病因,让患者少走弯路。有利于向双方告之初诊结果,及时征询意见,便于以后进一步检查和诊治。便于向双方进行宣传教育,如向不孕夫妇讲述受孕的基本知识及影响受孕的身心因素,特别是通过医学上的解释,改变患者及其配偶焦虑紧张的心理状态。
男女同治的必要性
患者口述:我跟妻子结婚多年了,至今依然没有孩子。期间我们也作了不少的努力,可终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。我们是在2002年结的婚,婚后两年,没有做任何避孕措施,可是依然没有怀孕。于是我们就开始了漫漫“求子”路!我带妻子去做了不孕检查,结果发现妻子的输卵管堵塞和多囊卵巢综合征,当时的我们真是悲喜交加,我们天真地以为只要治好了妻子的病,生孩子的梦想就指日可待了。 3年内辗转了几家医院,看了好多专家,终于宣告妻子可以正常怀孕了。可是又努力了2年之后,妻子的肚子依然不见动静。无奈之下,又去挂了专家门诊。专家建议我去做个检查,结果显示我的精子活动力低下!这个消息对我来说真是晴天霹雳,我真后悔一开始为什么不和妻子一起检查,一起接受治疗,那样说不定我们早就可以当爸爸妈妈了。现在又是2年过去了,我还在接受各种各样的治疗,对于未来,我真的感觉一片迷茫!
临床上不乏这样的情况:不孕不育的出现只是夫妻其中一方的问题,而主治医生却要求男女都得接受检查和治疗。针对这样的情况,很多的患者家属都表示不能理解,为什么自己的另一半没有问题却还要接受治疗呢?是不是专家黑心,想多赚点钱呢?
对此不孕不育专家回应:生儿育女是需要男女双方共同配合才能完成的一件事情,而人类的生殖繁衍必须是男女双方生殖系统所有器官发育完善,生理功能没有缺陷,女性能排出优质的卵子,男人有发育健全的精子,实现精卵结合,才能孕育出健康后代。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强强联合。但当一方出现问题时,肯定会影响到精卵结合,如果问题较大,达不到受孕的生理标准,则不能生育;如果问题较小,虽然能够受孕,但受精卵的质量会受到影响。提倡男女同治就是把有问题的一方,从达不到受孕标准的状态,提升到能够达到受孕状态;把没有问题的一方,使其生殖功能得到改善,受孕能力更加活跃,这无疑就会提高双方受孕的概率,这叫强弱联合。正像一颗出芽率、成活率较差的玉米种子,若你把它种在水和肥料不足,气候环境不合适的土壤时,它不一定发芽、成长。相反,如果你把这颗虽然不算好的种子种到了水土肥沃、气温又非常适宜的土壤里,它不但可长出苗,而且还一定能够结成果。所以坚持男女同治的意义就在于实现精卵强强联合,更容易生出健康的婴儿。我们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优种、优生和优育。
从临床实践来看,夫妻同查同治的确具有重大意义。不仅减少了误诊、漏诊的概率,也为患者治疗不孕不育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,让患者更快地实现为人父母的愿望。